回首頁
回首頁 我要買房子 我要租房子 賣屋找我 依案名查詢 買屋租屋 / 需求刊登 常見問題集
 
  我 要:
區 域:
類 別:
格 局: 房  廳    衛
坪 數: 坪 到
 
  如果有買方向我付了斡旋金後反悔要如何處理?

在買賣不動產交易過程中,不論契約之成立是採用斡旋金或要約書的方式,任一方反悔違約,都有一定的罰則:



  • 以斡旋金的方式來說
    斡旋金轉為定金後,如買方有反悔不買情事,或違反已約定事項致無法簽訂買賣契約時,定金由賣方沒收。若是賣方反悔不賣或違反已約定事項致無法簽訂賣賣契約時,賣方應加倍返還所受之定金。


  • 以要約書的方式來說
    賣方承認簽認要約書內容後,若有任一方反悔違約,違約之一方須賠償買賣總價款的3%違約金給對方。


  • 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後
    若有任一方拒不履行契約或反悔的情形,另一方可依契約約定完成催告,若仍不履行時,則可解除契約,並依契約請求賠償。


上傳時間:2010/7/12 下午 06:09:22
列印本文   關閉視窗  返回上一頁
 
 
高雄房屋--高雄房屋買賣--高雄房屋仲介公司  公司地址: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三路320號
 
連絡人: 林俊男    電話: 0929-988-228    E-mail: nan3636@gmail.com

本系統為租用式開放網站建置平台,聯絡人公佈的圖文影音資料若侵犯智財權或與客戶聯絡交易過程中衍生民事或刑事等法律問題皆與一方位無關。